
工程师,经济师职称评审的通知 | |
为大力推动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充分调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经研究决定,由各地人事局职改办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继续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2、工程师、经济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二、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3、一寸免冠彩照5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联系电话:028-66281110 85433119 13028151366 传 真:028-85433119 联 系 人: 胡老师 邮 箱:xsjy4@yahoo.cn Q Q:498552653 博 客:http://xsjyhp0527.blog.163.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小天竺街7号美丽人生A区15楼02号(华西口腔医院斜对面中国光大银行楼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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