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地质灾害施工乙级资质延续的流程 | |
需要了解更多专业资质详情内容或补充人员证书、资质新办、延期、增项、升级等资质服务可以咨询联系18638194506 林芝市地质灾害施工乙级资质延续的流程主要依据《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进行,具体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六十个工作日前,向单位登记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材料包括资质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和社保记录、本单位设备的所有权材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安全管理制度文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等。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可通过网上受理或现场提交的方式进行。 受理审查: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专家评审与实地核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的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也可以进行实地核查。 公示: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前,应当对拟批准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作出决定:公示期满,对公示内容无异议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审批决定;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作出决定。 领取证书:准予资质延续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应当在收到资质延续决定后,持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到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换发新的资质证书。受理延续申请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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