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消防设施专项设计乙级资质延续对人员什么要求 | |
洛阳市消防设施专项设计乙级资质延续,对人员的要求主要依据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具体如下: 技术负责人要求: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 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大型消防设施工程(且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设计项目不少于 1 项。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之一的资格,或者拥有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同时要取得省级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人员数量及专业:单位从事设计的人员总数不少于 15 人,其中电气、自动控制、给排水、暖通专业各不少于 2 人,还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职称与资格:高级工程师不少于 2 人,且分布在电气、自控、给排水、暖通等关键专业领域。非注册人员应当具备中级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省级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每个专业中,至少有 1 人具有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 业绩要求:至少有 1 人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业绩,1 人具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业绩,1 人具有防烟排烟系统设计业绩,1 人具有泡沫灭火系统设计业绩,1 人具有气体灭火系统设计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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