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升甲级资质的业绩证明材料有哪些特殊要求? | |
申请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升甲级资质的业绩证明材料有以下特殊要求: - **材料完整性要求**:通常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等。如设计单位提供业绩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扫描件;施工单位提供业绩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扫描件。 - **业绩时间要求**:部分地区会规定业绩的时间范围,如要求提供自某一特定年份以来的业绩,常见的有要求提供近5年或近6年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确保企业近期有良好的业务活跃度和技术水平。 - **业绩规模与类型要求**:业绩需满足资质标准规定的规模和类型要求。企业要完成过中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5项,或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业绩类型应涵盖风景资源评价与保护、风景区设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设计等多种类型。 - **材料真实性要求**:部分地区要求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以证实业绩真实性,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关键信息清晰要求**: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业绩规模等关键信息,则另需提供业主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签字盖章要求**:业绩证明材料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保材料的有效性和严肃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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