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专项设计乙级资质申请材料中,人员业绩证明材料的数量要求是多少? | |
申请智能化专项设计乙级资质时,对人员业绩证明材料的数量要求如下: -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需提供至少主持完成过1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业绩证明。 - **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每个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提供完成过不少于2项小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业绩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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