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刑事律师 | |
戴宏俊律师(上海) 咨询电话: 13061643929 E_mail:daihongjun1201@163.com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戴宏俊律师组建的专业律师团队,以“办案经验丰富、富有敬业精神、诚信高效的服务态度”为宗旨,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为上海市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的广大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擅长法律领域: 1、民事、经济、婚姻、继承、劳动争议及行政等各类诉讼案件、仲裁案件的代理; 2、刑事案件的辩护及代理; 3、房屋买卖、抵押、租赁等房地产事务的代理及见证; 4、其他各类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保管、代办、代书、咨询等法律服务。 | |
| 相关链接: (无) 面向省市区: 上海市 (上海广告信息) 面向市区县: 全部 最后更新: 2007-12-18 17:00:01 | 发 布 者: 戴宏俊律师 联系电话: (无) 电子邮箱: (无) 浏览次数: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