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办理条件 重庆亿源小揽代办排污许可证 | |
一、核心办理条件 主体资格要求 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需通过名录确定管理类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或登记管理)。 未纳入名录但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需申请排污许可证: 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单项污染物年排放量超标准(如 SO₂、NOx>250 吨 / 年,烟粉尘>1000 吨 / 年,COD>30 吨 / 年等)。 环保合规要求 已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或完成备案; 污染防治设施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采用可行技术确保达标排放; 自行监测方案符合规范(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等)。 禁止情形 位于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或设备。 二、所需材料清单 基础材料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生成); 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的承诺书; 排污口规范化说明(含照片);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电子证照库调取)。 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涉及污染物总量替代的,需提供替代削减协议及原排污许可证变更证明;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经营单位需提供纳污范围、管网布置等材料; 重点管理单位需提交申请前信息公开说明表。 | |
相关链接: (无) 面向省市区: 重庆市 (重庆广告信息) 面向市区县: 全部 最后更新: 2025-03-18 10:50:26 | 发 布 者: 赵女士 联系电话: 13340350272 电子邮箱: (无) 浏览次数: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