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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宏俊律师(上海) 咨询电话: 13061643929 E_mail:daihongjun1201@163.com 预告登记,自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之日起满两年,当事人未申请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者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的,该预告登记失效。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 申请书;(二) 身份证明;(三) 商品房预售合同。预购商品房发生转让的,申请预告登记时,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转让合同。预购商品房未经预告登记的,不予办理预购商品房转让的预告登记。 已经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不得重复办理预告登记。 戴宏俊律师组建的专业律师团队,以“办案经验丰富、富有敬业精神、诚信高效的服务态度”为宗旨,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为上海市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的广大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擅长法律领域: 1、民事、经济、婚姻、继承、劳动争议及行政等各类诉讼案件、仲裁案件的代理; 2、刑事案件的辩护及代理; 3、房屋买卖、抵押、租赁等房地产事务的代理及见证; 4、其他各类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保管、代办、代书、咨询等法律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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