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职称学术著作出版,贵州省档案系列馆员评副研究馆员出书要求 | |
学术成果 申报馆员任现职以来,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 1.公开发表档案专业论文、档案业务工作报告等1篇以上。 2.公开出版独立撰写的档案专业著作1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汇编的档案文献资料,个人累计完成5万字以上。 3.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获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 4.参加省*以上档案学会组织的论文评选获二等奖以上或三等奖2次以上。 5.独立编写2篇已实施的档案业务工作方案,或独立撰写2篇已实施的档案业务评估报告(须提供相关资料及县*以上主管部门证明)。选择以上述方案、报告为学术成果的,不得与业绩成果重复使用。 (四)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任助理馆员满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馆员任职资格。破格申报馆员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款之一: 1.公开发表档案 专业论文、档案业务工作报告等3篇以上,或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较高质量专业论文1篇以上。 2.公开出版独立撰写的档案专业著作5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参与汇编档案文献资料,个人累计完成20万字以上。 3.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或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3)。 4.因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获市**人民政府或省*行业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 5.参加省*以上档案学会组织的论文评选获一等奖或获二等奖2次及以上。 六、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学术成果 申报副研究馆员(学术型)的,任现职以来,须符合1-4条款之一;申报副研究馆员(工匠型)的,任现职以来,须符合4-7条款之一: 1. 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较高质量的档案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1篇须发表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 2.公开出版独立撰写的档案专业著作10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汇编的档案文献资料,个人累计完成40万字以上。 3.参加省*以 上档案学会组织的论文评选获一等奖或二等奖2次以上。 4.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获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排名前3)。 5.公开发表较高质量档案专业论文、档案业务工作报告3篇以上。 6.独立编写4篇已实施的档案业务工作方案,或独立撰写4篇已实施的档案业务评估报告(须提供相关资料及县*以上主管部门证明)。选择以上述方案、报告为学术成果的,不得与业绩成果重复使用。 7.参加省*以上档案学会组织的论文评选获二等奖2次及以上。 (四)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任馆员满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破格申报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专业学术期刊发表较高质量论文5篇以上,或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较高质量论文2篇以上。 2.公开出版独立撰写的档案专著15 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汇编的档案文献资料,个人累计完成60万字以上。 3.获省**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奖以上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3)。 4.参加中国档案学会组织的论文评选获一等奖1次以上。 5.专业成果显著,取得的研究成果在省级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或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档案工作省*创新项目(试点项目)并通过验收。 6.因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获省(**表彰。 如需要图书著作出版、发表论文、专利申请转让、软件著作权 请联系编辑:QQ:834598303 ; 835852213 ; 2851618620 电话:13383862906(微信同) 座机: 0371-55199381 从业经验较久,可出版各类专业职称用书,也可出版以下范围方向的书:一、人文社科;二、教育科技;三、文学艺术;四、经济商务;五、地方文化;六、史志年鉴;七、人物传记;八、如烟岁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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