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号下来后内容还可以做更改么? | |
出书的程序包括选题申报、审校、申请书号、设计排版和印刷出版。在申请书号之前,我们都是有机会跟出版社提出内容修改的需求的。出版社会在申请书号将资料提交给出版社之前进行修改。如果书号申请下来了,再想修改内容就不可能了。因为书号的所有信息已经录入数据库并公开了。 若书号下来后,发现书中内容上有错误,比如明显的语法、错别字等,或者想要修改很小部分内容,是可以修改的。即作者可以修改后,找印刷厂重印,不需要再次申请书号。若是修改的内容比较多,则要重新申请书号的。所以,作者一定要注意修改内容量,修改内容多了是不允许的,若需要修改,则要重新申请书号。 《火灾调查技术与方法**》招第 2 、4主编 《国土空间规划与城乡**》招2、3主编 《城市更新与国土空间**》招2、3主编 《交通工程建设与公路**》招2、3主编 《水工环地质勘查与资源**》招第 3 主编 《环境保护与生态化工程**》招1、2主编 《化学工程材料应用与工程**》招1、2主编 《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与质量**》招第 3 主编 《建筑电气施工与暖通设计**》招第 3 主编 《电气自动化工程与人工智**》招前 3 主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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