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尼特分享香港利得税 | |
利得税,香港的三大税种之一,是根据课税年度内的应评税利润(即一个财政年度的净利润)而征收的。凡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所有利润(由出售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的人士,包括法团、合伙商号、信托人或团体,均需缴税,征税对象并无香港居民或非香港居民的分别。凡是香港公司,每年所必须要办理的重要事项之一便是向香港政府申报利得税。 其他香港公司管理资讯,请联系广州登尼特,020-875500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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