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尼特提供境内企业申请香港上市服务 | |
境内企业申请香港上市的基本运作过程 1、由申请企业方提供材料,由律师进行审核; 2、初审合格的企业由律师所发出书面通知书; 3、约定时间进行面谈。但是必须由申请企业方或代理法人进行,达成共识,并且签定意向合作书; 4、由申请企业方出具书面审请函。 对申请企业方所提供的资产进行异地核对和考察工作; 5、了解产权结构、债权债务、违规违法行为; 6、在前期运作中所发生的旅差、餐宿等费用均由申请的企业方承担或提供方便; 7、考察结束,帮助企业进行综合性汇总,并且以书面形式向有业务合作关系的保荐人推荐审查; 8、审批合格,通知企业,带有关文件和咨询服务费等,进行签订正式合同书; 9、签订委托合同,企业必须全部或部分支付咨询和委托服务费,标准为固定资产值的百分之五收取; 10、必要时对有争议的产权,进行产权界定; 11、必要时帮助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12、律师提供法律意见书; 13、协助保荐人向有关政府部门(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申请批准; 14、从收到服务和咨询费之日起计时。在6-8个月内帮助企业达到项目目标(除去政府审批和补充材料的时间); 15、企业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可靠的、有效的; 16、企业今后在每年的年终审计和年报必须由委托方全权代理,并且以收取代理费的千分之八(有资格和权威机构); 17、申请企业如果有变更或调动法人必须提早通知委托方; 18、在企业运转中,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提供法律咨询,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 更多公司管理资讯,欢迎联系广州登尼特,020-875500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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