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书送到香港以外地方使用的情况 (综合服务 - 商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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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书送到香港以外地方使用的情况


香港文书送到香港以外地方使用的情况
香港的文书拿到香港以外(除中中国地)使用,分三种情况:
1.拿到海牙公约组织成员国使用,则只需要先由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香港高等法院(也叫加签),即可使用;
2.拿到非海牙公约组织成员国使用,需要先由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香港高等法院,最后拿到使用国驻香港领事馆认证;
3. 如果该国在香港没有领事馆,则需要将香港高院加签后的文件送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然后送该国驻北京大使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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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2-01-29 14:47:43
发 布 者: 广州登尼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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