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学纳税实操 靖江纳税实操培训 (教育培训 - 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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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学纳税实操 靖江纳税实操培训


(一)前期差错更正涉及的增值税处理
1.填列附表一“纳税检查调整”栏;
2.补记收入无论是否开票,都不填列在“开具”和“未开具”栏;
3.减少收入以负数形式填写。
(二)前期差错更正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1.汇算清缴前补缴企业所得税
(1)申报处理方式
方式1 直接季度预缴
报表填列:预缴申报表16行“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 负数填列。
注意 :不计入次年汇缴申报表第32行“减: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 所得税”。
方式2 合并汇算清缴处理
①不单独编制所得税调整分录,
②汇算表填列附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收入增加:第11行(九)其他栏;
费用少:第30行(十七)其他栏。
(二)前期差错更正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三)不属于会计差错的情形
1.当期发生的对应去年销售的平销返利、销售折让、销售退回、重新 评估或确认预计负债等;
2.白条入账后,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34号)
四、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 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 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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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市区县: 全部
最后更新: 2021-10-31 16:00:53
发 布 者: 周老师
联系电话: 1808234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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