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香港律师公证? | |
香港律师公证是由香港律师(也称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的公证文书。依据中国大陆的关联法例及行政管理方面的规则,下列情况下需要由中国司法部托付评判人对有关文件、现实或行动进行公证: 1、香港公司预备在大陆建立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 2、香港公司董事会抉择用于大陆时,须由中国司法部托付评判人进行公证; 3、香港公司或自己托付授权别人或大陆的律师业务所处置特定业务时,亦须公证; 4、预备与大陆居民缔成婚姻; 5、请求内地亲属来港久居或来港接收工业; 6、收养内地孩童; 7、预备在大陆建立个体工商户,请求核实”香港效劳供给者身份”及预备从事CEPA协议项下之其他事项时,需依照需求由中国司法部托付评判人进行公证; 8、承继过程中触及大陆产业时; 9、报考中国司法考试或其他资历考试时; 10、触及大陆的赠与、受赠事宜; 11、在大陆触及诉讼,须提交有关香港的依据; 12、依据大陆有关行政部门的需求,须对某些文件、现实或行动公证的。 我司可办理全套、半套、董事会议记录等公证,最快4个工作日即可出证。如有需要,欢迎大家联系。 | |
相关链接: (无) 面向省市区: 全国 面向市区县: 全部 最后更新: 2021-06-10 10:05:43 | 发 布 者: 王小姐 联系电话: 18823199873 电子邮箱: 浏览次数: 1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