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亚证券咨询:转板机制来了!无需证监会审核或注册 | |
3月6日晚间,证监会就《中国证监会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根据《指导意见》,在转板试点期间,符合条件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可以申请转板至上交所科创板或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转板上市条件上,除满足精选层企业且挂牌时间满一年条件外,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应当符合转入板块的上市条件。转板上市条件应当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保持基本一致,交易所可根据监管需要提出差异化要求。 转板上市程序上,转板上市属于股票交易场所的变更,不涉及股票公开发行,依法无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由上交所、深交所依据上市规则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 转板上市程序主要包括:企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提出转板上市申请,交易所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企业在新三板终止挂牌并在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交易。 提出转板上市申请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应该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上市保荐人。鉴于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在公开发行时已经保荐机构核查,并在进入精选层后有持续督导,对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保荐要求和程序可适当调整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就股份限售做出了安排。在计算挂牌公司转板上市后的股份限售期时,原则上可以扣除在精选层已经限售的时间。上交所、深交所对转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所持股份的限售期作出规定。 盈亚证券咨询认为,转板上市服务对象主要为经过新三板培育已成长壮大的公司,其转板上市需经过公开发行、在精选层连续挂牌满一定期限、符合交易所上市条件等多道门槛检验,不会出现大量优质公司快速转板上市的情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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