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个体户工商户税收规范_东莞工商代理找荣天财税 | |
个体户工商户税收规范: 一、销售产品的交纳3%所得税,出示服务项目的交纳5%增值税; 二、另外按交纳的所得税和增值税总和交纳城建税、教育附加费; 三、交纳2%上下的个税; 四、如果月收入低于5000元,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也免征。 如还有不懂或者有其他工商服务,也可以咨询荣天财税客服,详细了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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