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想退房怎么办 (综合服务 - 商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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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后想退房怎么办


  一个当事人反映,自己在某楼盘买了一套房子,由于该楼盘出现了延迟交房情况,并且一直没有如约取得预售许可证,所以他想要退房。可是自己又对退房的一些政策不太了解,希望得到律师帮助。我们来说说买房后又想退房的情形。
       目前的法律规定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另外,购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的,若购房者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会得到支持。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综合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受人有权退房
     
       2、购房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后,买受人有权退房
     
       3、购买合同被依法撤销买受人退房的情形
      
      4、按揭不能,买受人有权退房
    
        5、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
       6、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买受人有权退房
     
       7、房屋质量严重影响使用,买受人有权退房

       8、房地产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9、套型与图纸设计不一致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10、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买受人有权退房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1、开发商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超过一年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若是购房者出于自身考虑不周等因素提出退房的,在法律上看,属于私自违约,只能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在此种情况下提出诉讼,将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常兴莲律师,女,法学学士,北京市律协会员,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执业感言: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求法律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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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兴莲律师自2002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精通各类法律文书的写作,熟知整个法律诉讼的操作程序,具有相当强的庭辩能力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其本人做事认真仔细,诚实守信,办理案件认真负责,理论基础扎实。无论代理诉讼还是非诉讼类案件均坚持对当事人负责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能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及时交换意见,讲解法律条文通俗易懂,让其听得明白,办的放心。执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诉讼案件,提供的法律服务均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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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9-12-04 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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